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低空经济与旅游产业的结合成为了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本文将从当前低空旅游相关政策导向出发,探讨低空旅游行业的发展情况与其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低空经济与低空旅游
结合《2024低空经济场景白皮书》(以下简称为“白皮书”)中对“低空经济”的定义,低空经济是指在垂直高度1000米以下、根据地区特性及实际需要延伸至不超过3000米的低空空域范围内,以各种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各类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
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其涉及多个行业和应用场景,对于拉动国内消费、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其中,“低空经济+旅游”的场景融合正逐渐成为一种创新且极具潜力的发展模式——低空旅游场景。
低空旅游是指在低空空域使用低空飞行器开展的旅游活动。这一新兴消费业态基于对旅游资源的深度挖掘和创新利用,拓展了旅游观光的整体发展空间,带动了新型消费需求。据统计,2023年上半年,全国低空旅游飞行小时和载客量分别增长至1.5万小时和30万人次左右。随着国家相关政策频出及市场发展潜力的不断扩大,预计到2030年,低空旅游市场规模有望达到2000亿元,成为推动旅游产业升级、激发旅游市场新活力的关键力量。
二、与低空旅游相关的政策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为全国低空旅游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以下为部分国家及地方政策统计情况)
1、国家层面相关政策
2、地方层面相关政策
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以来,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将低空经济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将发展低空经济列入了本省份的发展规划或工作任务,从区域分布来看,中南和华东地区出台的与低空经济产业相关的政策最为密集。在低空旅游方面,目前全国已有100多个城市正在实施低空旅游项目。
三、与低空旅游相关的实践案例
随着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持续深化和飞行技术的不断进步,低空旅游正逐步走进大众市场。低空经济与旅游产业的结合,通过无人机表演、空中观光、飞行体验等新兴业态,为旅游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目前,国内已有较多实践案例可参考。
案例1:深圳东部通航“联程接驳+空铁联运+文旅”融合发展项目
深圳地铁集团联合东部通航合作共建的“联程接驳+空铁联运+文旅”融合发展项目,以深圳北站为枢纽,采用“低空+轨道”的创新模式,将直升机与高铁、地铁的优势互补,为旅客在深圳与多个大湾区城市之间的通行提供了更便利的选择。
案例2:敦煌“飞天”通用航空项目
敦煌“飞天”通用航空项目自投入运行以来,已累计安全飞行超过1万小时,接待国内外游客及飞行爱好者30多万人次。游客可以乘坐直升机、动力三角翼等低空飞行器,在空中欣赏大漠美景。该项目在满足游客空中游览需求的同时,也构建起了连接敦煌各景区的空中走廊,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助推作用。
四、开展低空旅游需关注的法律问题
低空旅游作为低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应用场景涉及到制造商、经营者、消费者等多个主体,在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有:
1、低空飞行器的适航认证
在低空旅游消费场景下,所涉及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直升机、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滑翔伞、热气球等。低空飞行器作为完成各项低空飞行活动的主要硬件载体,制造商应确保低空飞行器符合相应适航标准。其中,对于民用航空器的适航取证,需要依据《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R4)取得:
(1)型号合格证(Type Certificate,TC),表明该申请航空器的型号设计已满足相应的适航标准;
(2)生产许可证(Production Certificate,PC),确保每一民用航空产品及其零部件均能符合经批准的设计并处于安全可用状态;
(3)适航证(Airworthiness Certificate,AC),涉及两种类别:标准适航证和特殊适航证,其中前者适用于依据第21.21条的型号合格证或者第21.29条的型号认可证的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通勤类、运输类航空器,载人自由气球,特殊类别航空器(如滑翔机、飞艇、甚轻型飞机和其他非常规航空器)。对于eVTOL等新型航空器的适航认证,因尚未作出统一适航标准,目前仍采用专用条件的形式结合具体取证型号制定相应适航标准。
2、经营者运营资质及飞行许可
对于经营者而言,开展低空旅游业务需要具备相应的运营资质,这是合法运营的基本前提。根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CCAR-135TR-R3),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企业,应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此外,飞行员及其他相关航空专业人员也必须依据《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R4)等规定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飞行经验。企业在和通用航空用户、消费者订立合同时,应当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全面、真实、准确地向通用航空用户、消费者告知其具备的经营资质、服务标准、投保各类保险以及相应保险金额等信息,保障通用航空用户、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在低空旅游线路的规划与审批方面,企业需考虑指定专人负责空域审批和飞行计划申报工作,提前了解空域使用规定和申报流程,确保飞行活动在合法合规的空域内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家对空域实行统一管理。在管制空域内,从事低空旅游飞行的企业应当在取得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的许可后进行飞行活动。
3、低空飞行器的飞行安全保障
在低空空域内飞行时,低空飞行器可能存在因地形、天气或飞行器故障发生碰撞或坠落事故的风险。目前关于民用航空器的侵权责任认定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规定。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38条规定,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158条规定,本法第157条规定的赔偿责任由民用航空器的经营人承担。因此,企业需建立完善的飞行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适航要求进行采购、验收和日常维护;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对飞行器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记录维护情况,确保飞行器始终处于适航状态;对于老旧或故障频发的飞行器,应及时更新或退役。
4、数据存储与隐私保护
对于开展低空旅游业务当中采集到的环境数据、地理信息数据等,若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的数据存储管理制度,采用符合行业标准的加密技术对数据进行加密存储,以防止数据被非法窃取或篡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29条、第30条规定,企业在处理数据时应定期加强风险监测,对数据存储系统进行安全评估与漏洞修复。在面对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能够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保障业务的连续性以及数据的完整性,避免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严重损害,同时也能避免因数据丢失而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
5、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保护
低空旅游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保护涵盖多方面内容。例如:
在专利方面,企业对于低空飞行器的专利申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相关规定及申请流程,切实保障自身专利技术的合法权益,防止侵权行为对创新成果的损害。
在商标领域,企业可就品牌、飞行器标识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进行商标注册并规范使用。如果发现他人未经许可在类似的低空文旅服务或产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注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在商业秘密方面,企业需建立健全保密机制,例如采取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场所等进行保密管理等措施,防范内部与外部的侵权风险,确保商业秘密的保密性得以维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等。
除以上法律问题之外,有关低空旅游投融资、经营主体监管与服务、经营主体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利义务等法律问题也会层出不穷,有待相关专家学者进一步探讨,共同推动低空旅游理论研究和产业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文静、孙卫国:《低空旅游引领低空消费新风尚》,载“中国民航报”微信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HNtUf4IMRM2bbMnZRZsxkw,2024年12月2日访问。
[2] 《从高处看世界 低空旅游悄然崛起》,https://www.ndrc.gov.cn/wsdwhfz/202408/t20240821_1392498.html,2024年12月2日访问。
[3]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https://www.mot.gov.cn/jiaotongyaowen/202407/t20240729_4145477.html,2024年12月2日访问。
[4] 《低空经济带火低空文旅,深圳打“飞的”入选全国交旅融合案例》,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38598505108636179/?upstream_biz=doubao&source=m_redirect,2024年12月2日访问。
[5] 《敦煌“飞天”通用航空项目入选全国第二批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示范案例》,https://www.jiuquan.gov.cn/jiuquan/c100027/202411/6f53871daf1e4e40a6155d58445fae9c.shtml,2024年12月3日访问。
[6] 《一直在说的“适航取证”看完这篇就懂了!》,载“低空经济”微信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IIJbRtzqh_Q_MoNIp8T8tg,2024年12月8日访问。
[7] 中国航空学会.2024低空经济场景白皮书[R/OL].(2024-10-22)[2024-12-2].https://my.csaa.org.cn/fileviewer/pdf/f9380309-6bd7-4200-9d7e-aa8af8d0904b?name=2024%E4%BD%8E%E7%A9%BA%E7%BB%8F%E6%B5%8E%E5%9C%BA%E6%99%AF%E7%99%BD%E7%9A%AE%E4%B9%A6v1.0%E5%8F%91%E5%B8%83%E7%89%88&isDownload=true.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